新规则将适用于年营收和利润率超过一定数字(尚未确定)的任何美国大公司
亚马逊最近报告称其所有业务的全球营业利润率为5.5%
美国努力推动达成一项全球协议,以对大型科技公司的海外利润征税,但是却特别在一家公司身上遇到了难题,那就是亚马逊。
据彭博新闻社2021年4月21日报道,美国财政部的一项提案已于2021年4月初分发给其他政府,彭博新闻社见到了这项建议,它将针对大约100家最大和最赚钱的公司,在其用户和消费者所在的国家/地区,相对于其总部所在国家/地区收取更高的纳税。
其思想是,新规则将适用于年营收和利润率超过一定数字(尚未确定)的任何大公司。在美国财政部部长珍妮特·耶伦4月启动特朗普政府曾反对的努力之前,这一会谈的重点是数字和“面向消费者”的企业。就其定义,各国一直难以达成共识。
美国现任总统乔·拜登
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牵头的全球性谈判正试图解决许多国家的担忧,即在现行规则体系之下,科技巨头和其他跨国公司未被适当征税。经合组织的努力旨在取代数字服务税,有越来越多国家正立法实施该税种,以从谷歌、Facebook和亚马逊等公司获得更多收入。
但是亚马逊作为一家低利润率科技巨头的不寻常地位,正逐渐成为谈判的症结所在。总部西雅图的亚马逊最近报告,其所有业务的全球营业利润率为5.5%。相比之下,Facebook的利润率为45.5%,谷歌母公司Alphabet Inc.的利润率为27.5%。
美国的建议要求只涵盖“最大和最赚钱的”跨国公司。它没有提供具体数字,但必须设置较高的收入和盈利能力门槛,才能适用到仅仅100家公司。撰文/Isabel Gottlieb、Saleha Mohsin、Alessandra Migliaccio、Hamza Ali 编辑/方李敏
总之 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牵头的全球性谈判正试图解决许多国家的担忧,即在现行规则体系之下,科技巨头和其他跨国公司未被适当征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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